DB51/ 2864-2021 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2864-2021
地方标准-四川省 强制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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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陈军辉、姜涛、熊文朋、梅林德、刘政、钱骏、孙蜀、冯小琼、徐雪梅、尹寒梅、
相近标准
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0591-Q-46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1093-Q-46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4-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1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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