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1837-2016 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4/ 1837-2016
地方标准-广东省 强制性 现行
收藏
报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有集装箱制造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集装箱制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起草人
张晖、廖程浩、甘云霞、唐喜斌、王沛涛、赵秀颖、张永波、叶代启、何梦林、
相近标准
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6/1101.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5-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2-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