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80-2021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DB32/T 4180-2021
地方标准-江苏省 推荐性 现行
收藏
报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由江苏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起草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起草人
韩震龙、周连勇、钟丽、吴睿、张书、王维、陈震、范富强、徐维蔚、黄蓉、沈健威、
相近标准
DB3302/T1106—2019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GB/T27007-2011合格评定合格评定用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20067068-T-469合格评定合格评定用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DB3702/T0011-2022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DB3403/T03-2018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范DB3302/T1120-2021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SN/T4599-2016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工作样品规范性描述要求20220784-T-469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商店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处理规范性审核与管理指南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商店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处理规范性审核与管理指南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