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
- 标准号:T/CSMA 002-2017
- 发布日期:2017-09-28
- 实施日期:2017-11-01
- 中国标准号:/C355
- 国际标准号:61.080
- 团体名称: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 标准分类: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缝制薄料、中厚料和厚料等织物的计算机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以下简称“平缝机”)
5要求5.1外观质量5.1.1平缝机及包装应完整、无缺损;标牌信息应完整、固定于产品明显部位。5.1.2平缝机外露零件及螺钉头部应无毛刺。5.1.3外露的电气线路和接插件安排应整齐、牢固。应有明确的标志,标志应牢固、清晰、耐久。5.1.4连接和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a)所有连接应牢固,没有意外松脱的危险;b)满足连接、拆卸电缆和电缆束的需要,应提供足够的附加长c)应将保护导线靠近有关负载导线安装,以便减少回路阻抗;d)布线通道与导线绝缘接触的锐角、焊渣、毛刺应清除,过孔处应加护口防护;e)没有封闭通道保护的电线、电缆在敷设时,应使用绝缘套管或绝缘缠绕带保护。5.2机器性能5.2.1线迹长度、缝线张力、压脚压力应均能调节。5.2.2压脚提升锁住后,应起松线作用。注:有自动松线功能的机型不适用。5.2.3压脚提升高度应符合表1规定。5.2.4倒送扳手的始动作用力不应大于13N,压下后松开,倒送扳手应完全复位。5.2.5倒、顺缝纫线迹长度误差不应大于5%。5.2.6自动调速时,最高缝纫速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最低缝纫速度不应大于200针/min;其实际速度与系统显示的数值误差率不应大于1%。5.3缝纫性能5.3.1普通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5.3.2层缝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5.3.3连续缝纫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5.3.4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误差不应大于9%。5.3.5线迹歪斜数不应大于3个。5.3.6中厚料机的缝料层潜移率不应大于0.7%。5.3.7最大缝厚能力不应小于7层。5.3.8线辫长度不应小于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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