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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ETA 000001-2019 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规范

T/ESETA 000001-2019 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规范

T/ESETA 0000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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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规范
  • 标准号:T/ESETA 000001-2019
  • 发布日期:2019-04-30
  • 实施日期:2019-06-01
  • 中国标准号:A00/09/M751
  • 国际标准号:03.080.01
  • 团体名称: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
  • 标准分类:服务综合技术推广服务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和测试与验证,并特别指出了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的从事额定蒸发量小于65t/h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以及相当热功率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直燃机的在用锅炉提标改造服务活动的相关单位
标准编制组认为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的基本原则,是规范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行业首要规则。因此标准把这一条款纳入基本要求。同时本标准还对从事锅炉提标改造服务的诊断、设计、安装、改造、运营维护、系统集成服务的单位,明确应具备与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资质。锅炉提标改造现场施工单位应持有相应的锅炉制造许可证或锅炉安装、改造的专业资质等作了相应规定。其中对从事锅炉提标改造服务的专职技术人员应取得与服务内容匹配的职业技能资质证书。锅炉调试人员应持有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锅炉调试后应出具锅炉调试报告用于指导企业更有效地服务锅炉使用单位。将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划分为锅炉提标改造实施前服务,实施中服务,实施后服务三个部分。(1)实施前服务规定了锅炉提标改造实施前服务的主要环节:确定服务意向、签订诊断协议与提出改造可行性方案、签订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合同。其中,明确在锅炉提标改造施工前,双方应签定安全协议。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提标改造的安全负主体责任,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单位对锅炉提标改造中所涉服务内容的安全问题负主体责任。在锅炉改造的诸多案例中,好的改造服务合同能够规避双方风险,明确双方义务,规避不必要的商业纠纷。同时,鉴于目前国家和本市对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行业还没有专门的合同,本标准编制组专门设置了《上海市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本标准的资料性附录加以规定。2)改造实施中服务规定了从方案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设备与原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和调试、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缺陷处理、项目结算和档案移交各个环节的服务内容。针对锅炉提标改造的特点,本标准特别提出了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单位应对施工中使用的设备(燃烧器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锅炉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监检证书、燃烧器安装中文说明书)、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下简称上述材料)做好进场检验记录,由合同双方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凡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的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单位在施工前应到锅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书面告知,其包括服务、施工单位资质、提标改造合同(外包合同还应提供关联方的合同),服务对象、燃烧器品牌型号、参数、技术方案、系统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单位应提供燃烧器型式检验报告、锅炉改造相关设备、设施采购证明及质量合格证书,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锅炉应提供调试报告(电锅炉除外)在施工安装完成之后,需要对设备和系统进行调试,并需通过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能效和环保检测机构的锅检测,应符合TSGG0003、DB31/T1057的规定(特种设备目录外的锅炉能效检测宜根据锅炉使用单位需要)和满足DB31/387要求。3)改造实施后服务结合锅炉低氮提标改造的行业特殊性明确了质保期、维保期、服务响应、回访和服务质量评价各个环节的服务内容。标准还重点对质保期、维保期作了明确界定,其中质保期是指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公司有义务对整个工程提供最少一年的质量保证,对涉及到的设备和产品,按其本身的质保期限规定执行。维保期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期,由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公司对锅炉提标改造的设备和系统提供常规的定期保养服务,以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标准将质保期和维保期予以明确的界定,有效保证了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公司和锅炉使用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因可能产生的理解误区所发生的纠纷情况,同时也明确了对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公司的基本要求。服务质量评价是本标准从服务评价上对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公司提出的专门要求,将满意度测评体系的内容用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定下来,并专门编制了资料性附录进行规范,以通过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提标改造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价来提升锅炉提标改造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和锅炉提标改造的服务能力。测试与验证服务应根据合同约定,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提标改造后的锅炉进行能效测试与验证。测试的内容应符合TSGG0003和GB/T10180的要求,测试结果应达到DB31/T1057能效指标的要求。在完成设备和系统测试并对数据进行验证,测试单位应提交能效测试报告。

起草单位

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

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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