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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ZZLXH 034-2020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T/LZZLXH 034-2020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T/LZZLXH 0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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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 标准号:T/LZZLXH 034-2020
  • 发布日期:2020-09-07
  • 实施日期:2020-10-10
  • 中国标准号:/M745
  • 国际标准号:13.030.40
  • 团体名称:林芝市质量协会
  • 标准分类:质检技术服务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内容简介

本标准主要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及处置方法构成
本标准仅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及以下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
本标准的内容不涉及实验室消毒和灭菌
6.1 实验室应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验室具体情况,对所有受到污染的材料、样本和培养物等在丢弃或清洁再利用之前,采用不同技术方法清除污染。6.2 实验室在对废弃物处置之前应进行分类,通常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有以下几种:a)一般废弃物;b)感染性废弃物;c)固体废弃物;d)分子生物学废弃物;e)化学废弃物。6.3 废弃物处置方法6.3.1 一般废弃物可放置在有黑色垃圾袋或桶中,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6.3.2 应选择消毒剂浸泡、高压灭菌和焚烧等方式,不应采用其他方式如干热、紫外线、微波和离子辐射等进行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的材料可高压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可反复利用的材料如三角瓶、平皿、玻璃移液管、剪子、镊子及工作服等应先浸泡消毒后,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后洗涤。6.3.3 固体废弃物a)锐器(如针头、刀片、加样器枪头等)应存放于有颜色(建议红色或黄色)的耐扎容器中,容器表面应有生物安全、“利器盒”或“该容器仅用于存放利器”等标识;b)玻璃碎片、破裂或废弃的玻璃器皿应存放于有颜色(建议红色或黄色)的耐扎容器中,容器内应有黄色或红色的塑料袋,容器表面应有生物安全、损伤性废弃物或“该容器仅用于存放玻璃”等标识;c)应在玻璃碎片、破裂或废弃的玻璃器皿、锐器装满四分之三时将容器封口,高压灭菌后丢弃或直接焚烧;d)注射器经高压灭菌或使用适当的化学消毒剂处理后焚烧;e)废弃的紫外灯管应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明“已用过的紫外灯管”;f)打碎的水银温度计,应取适量的锌粉或硫磺(可用生鸡蛋代替)将全部散落的汞滴覆盖,一段时间后收集到可密封的塑料袋中,送指定部门销毁。房间开窗通风,污染的物品应放在远离人群、通风良好的地方,长时间晾晒后才能重新使用;g)从仪器设备上取下的废旧电池应在清除污染(如果有)后交环保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6.3.4 分子生物学废弃物,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常使用溴化乙啶等强致癌性物质,其废弃物包括溶液和固体,应按下列方法处置。a)浓度>0.5mg/mL的溴化乙啶溶液,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处理方法,先加入足量的水使其浓度降低至0.5mg/mL,其后加入0.2倍被处理溶液体积的5%次磷酸(临用新配)和0.12倍被处理溶液体积的0.5mol/L亚硝酸钠,小心混匀,室温放置24h,再加入过量1mol/L碳酸钠溶液;另一种处理方法,先加入足量的水使其浓度降低至0.5mg/mL,加入1倍被处理溶液体积的0.5mol/LKMnO4,小心混合后加入1倍被处理溶液体积2.5mol/LHCl,小心混匀,室温放置数小时后再加入1倍被处理溶液体积的2.5mol/LNaOH小心混合后排放。b)溴化乙啶稀溶液,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处理方法,于100mL溴化乙啶稀溶液中加2.9gAmberliteXAD-16树脂,室温放置12h并不时摇动,用1号滤纸过滤,滤液直接可排放,滤纸和Amberlite树脂装入有颜色的塑料袋(建议红色),作为溴化乙啶污染物处理(见6.3.4d));另一种处理方法,每100mL溴化乙啶溶液中加入100mg粉状活性炭,室温放置1h并不时摇动,用1号滤纸过滤,滤液直接排放,滤纸和活性炭装入有颜色(建议红色)的塑料袋,作为溴化乙啶污染物处理(见6.3.4--d)。注1:不应用次氯酸等漂白剂处理溴化乙啶稀溶液:注2:AmberliteXAD-16树脂是一种非离子型多聚吸附剂。c)被溴化乙啶污染物体表面的处理,物体表面被溴化乙啶污染时,可用AmberliteXAD-16和活性炭覆盖被污染的表面,作用一定时间后,小心收集后装入有颜色的塑料袋(建议红色),作为溴化乙啶污染物处理(见6.3.4d)。d)固体溴化乙啶污染物,固体溴化乙啶污染物(如凝胶废弃物、手套、抹布、枪头等)放在较厚的有颜色塑料袋里,袋上标签填写废弃物类别和实验室名称,贮存在指定地点。6.3.5 化学废弃物处理按DB/T2155-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的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林芝市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所、西藏农牧学院、林芝市质量协会

起草人

龙莎莎、米玛拉姆、何天文、辛双阳、洛桑卓玛、袁芳、索朗平措、徐施鑫、买秀兰、赵明、叶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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