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S 014.4-2020 水泥企业安全管理导则 第四部分:水泥工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T/CCAS 01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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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厂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新能源等场内机动车辆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作业环境要求、检查和保养、应急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厂场内的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水泥工厂应根据机动车辆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机动车辆。水泥工厂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水泥工厂应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操作流程、风险分析、安全要点(至少包括系安全带、转弯减速、下坡减速和超高限速等要求)、严禁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水泥工厂应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进口机动车辆应符合国内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租用机动车辆双方应在合同中就车辆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方面明确双方的职责。
起草单位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郝慧慧、陈晓光、胡淑双、邵明静、杨军、朱其川、涂顺祖、丁宗新、苏建全、刘卫英、丁新淼、张瑞艳、赵敦、戴玥、王雪、李晓洁、钱月欣、田珍、孟晓伟、张鑫、石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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