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ZZLXH 054-2021 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T/LZZLXH 054-2021
团体标准 推荐性 现行内容简介
6 基础设施6.1 实验工作区和办公休息区应隔开设置。6.2 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6.3 实验室建筑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疏散的要求应符合JGJ91和GB50016的规定。6.4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保持通风良好,不宜贴邻实验台设置,不应放置于地下室。6.5 有可燃气体产生的实验室不应设吊顶。6.6 在使用气体的实验室,应设机械通风设施,宜配备氧气含量检测报警仪。6.7 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应设可燃气体测报仪,且与风机联锁。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备的配置应符合GB50493的规定。6.8 实验室使用气瓶应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等设备。宜将气瓶设置在实验室外避雨通风的安全区域。保持余压。6.9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气(或尾气)应通过管路引至室外安全区域排放、回收、处置。6.10 在实验室适当处应设置应急淋洗设施。在实验台附近应设置紧急洗眼器。6.11 应根据GB17914、GB17915和GB17916中规定的易燃易爆性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毒害性化化学品的灭火、消防方法。针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定位设置以下消防器材:——消防铲;——灭火器;——灭火毯;——砂箱;——其他必要消防器材。6.12 实验室用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6.13 实验室与电气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应符GB/T27476.2的规定。6.14 应在实验室内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GBZ1的要求确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GB/T29510的规定。
起草单位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南政法大学、林芝市质量协会。
起草人
次仁卓嘎、鲜林霏、罗笑娟、邓杏娟、龙莎莎、辛双阳、何天文、洛桑卓玛、买秀兰、赵明、叶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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