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TE 0001-2021 污(废)水处理用碳源
T/CSTE 0001-2021
团体标准 推荐性 现行内容简介
4.1用于生产单一碳源和复合碳源的有效碳源成分应符合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其安全要求按照GB12268-2012执行,详见附录A。4.2碳源生产工艺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或材料,不得超越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生产。4.3以不危及自身或他人健康和安全的方式进行产品的生产和复配,碳源产品应稳定,无后续化学反应。4.4液体单一碳源产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原料气味不相符的气味。固体产品为无色透明或白色结晶粉末或结晶颗粒,无臭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溶于水。复合碳源产品为无色至棕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产品配方中碳源有效成分不相符的气味。
起草单位
北京博泰至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汇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控水务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冶京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央民族大学、金风环保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广东省广 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君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汪翠萍、郑淑文、潘建通、李超、史彦伟、袁芳、饶雪峰、刘芳、徐恒、金正 宇、陈登海、陈照、李玲、张麟、罗志海、王浩、耿翠玉、冯春晖、张承慈、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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