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南美白对虾苗种盐化培育技术规范》
- 标准号:T/SCFA 0002-2022
- 发布日期:2022-01-24
- 实施日期:2022-02-08
- 中国标准号:CCSB51/A041
- 国际标准号:65.150
- 团体名称:中国渔业协会
- 标准分类:水产养殖
本文件适用于海水盐场初级蒸发池及附属盐碱地盐度大于40养殖用虾苗的盐化标粗4 环境条件4.1 环境条件应选择远离污染源、潮流畅通的海水盐田初级蒸发池(海水盐度应大于40),养殖环境符合NY5052要求,海水养殖用水水质符合GB11607要求,淡水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51要求,进排水方便,通讯、交通便利。5 主要设施5.1 供水系统海水供水系统由水泵房、蓄水池和进水道组成,蓄水池宜为覆膜土池或混凝土水池,水容量宜为培育总水体的三分之一以上,能排干,便于清理消毒。5.2 盐化车间5.2.1 车间结构车间之间宜相对隔离、独立,如果只有一个车间,宜分成若干个可隔离的空间;标粗车间应能密封保温和部分开启通风,或安装换风扇。标粗车间可采用以下结构:a)钢架结构:宜为单跨、双跨或多跨单层结构,跨距宜12m~18m,车间的顶棚及墙体保温材料宜为10cm厚的彩钢夹芯板,顶面应设采光透明带或四周设采光窗户;b)简易温棚结构:宜采用框架有钢结构、钢绳结构等,顶部宜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屋顶应设有可调节的保温被。5.2.2 盐化池结构车间内建盐化池,形状宜为长方形或正方形抹角,池壁宜为混凝土结构并涂水产养殖专用漆或采用PVC夹网布结构,面积宜16m2~36m2,池深1.2m,集污口设在池底中央或靠近集苗池一侧,采用管径11cm~16cm的聚乙烯管连接集污口与集苗池,池底宜由四边向集污口倾斜,坡度宜大于3°,在盐化池外侧设有集苗池,集苗池长1.2m,宽1m左右。5.3 尾水处理池尾水处理池容积宜为盐化池水体的30%以上。宜采用过滤、沉淀、消毒、曝气等措施,使养殖尾水符合当地相关规定。5.4 生物饵料培育设施虾苗饵料宜使用丰年虫卵孵化的无节幼体,宜用500L~1000L的圆锥底玻璃钢桶,配备充气、温控等设备。5.5 增氧设施包括充气泵、输气管道和散气装置(气石),宜采用罗茨鼓风机进行增氧,气石布放密度宜4个/m2,距池底宜5cm左右,配备的增氧动力宜10W/m3~20W/m3。5.6 升温系统宜采用天然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或者发电厂的预热及相应的管道和热交换设备。5.7 其他设施应配备常用水质检测设备;应根据培育规模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组,以满足停电时的基本电力需求。6 盐化前的准备6.1 盐化池准备培育前7d应进行硬件设施检查、维护和盐化池的消毒清洗。宜用100mg/L漂白粉(有效氯25%~32%)浸泡24h~48h。6.2 进水及调水采取下列方式对水质进行调控:a)高盐度海水的准备:宜将100~150的高盐度海水在蓄水池静止沉淀10d,用15mg/L生石灰消毒;b)盐化池进水:培育前2d~3d进水80cm,用备用海水调配盐度至高于虾苗原池盐度2~3;备用海水宜先后需经过80目筛绢、棉质袋过滤,调配好后用聚维酮碘(1mg/L~2mg/L)等进行水体消毒;c)培育前1d应全池泼洒乙二胺四乙酸EDTA(2mg/L~5mg/L),持续曝气,水温宜控制在25℃左右。7 虾苗选择与放养7.1 苗种质量宜选择体长0.8cm以上的优质虾苗,虾苗质量应符合SC/T2068要求,虾苗应体色透明、大小均匀、肝胰腺轮廓清晰、肠道饱满,肠道呈规律性蠕动,体表无挂脏、寄生虫,附肢完整;用白瓢舀取少许虾苗,搅动水体,虾苗应逆水游动、活力强。苗场应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对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急性肝胰腺坏死病(APHND)、肠微孢子虫病(EHP)、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IHHNV)等重要病原的检测报告。7.2 放养密度盐化周期10d内,虾苗密度宜3×104尾/m2~5×104尾/m2为宜;盐化周期10d~20d,宜分苗一次,最终虾苗密度宜1×104尾/m2~2×104尾/m2。8 盐化培育8.1 水温控制虾苗入池水温宜控制在25℃左右,入池后宜日升温2℃直至28℃。出苗前宜逐渐降温,直至接近室外池塘水温。8.2 盐化虾苗的盐化过程如下:a)虾苗入池稳定2d~3d后开始注入高盐度海水盐化,宜2d换一次水,每次提高盐度4~5。先用盐度100~150的高盐度海水和正常海水混合到比原池盐度高15~20,再加入原池进行盐度升高;b)盐度调节到40以上后,宜每天换水两次(先测量原池盐度和换水的盐度,再根据需要提高的盐度,计算好需要换水的量),宜每次升高盐度2.5~3.5,到盐度65为止。加高盐度海水时宜应先排后进,水流宜缓速,每日加水时间应不低于6小时。8.3 饲料投喂虾苗入池3d~5d内,宜以丰年虫无节幼体为主要饵料,搭配虾片和专用饲料;7d后投喂优质大丰年虫等鲜活饵料,宜每100万尾虾苗2.5kg~3.5kg,也可配合投喂配合饲料,投喂量宜为虾苗体重的10%,日投喂6次~8次,具体可根据密度、规格、水质、虾苗摄食情况等灵活掌握。配合饲料质量应符合GB/T22919.5和NY5072的规定。8.4 水质调控应每日检测水质,宜通过换水和增氧等措施控制氨氮≤0.2mg/L、亚硝酸盐≤0.05mg/L、溶解氧≥6mg/L。8.5 出苗经过10d~20d的盐化后,虾苗的体长为1.5cm~2.0cm即可出苗,出苗前应进行苗种外观、病原检测;宜采用重量法或容积法进行计数销售。体长1.5cm左右宜采用塑料袋充氧运输,体长2.0cm左右宜采用专业运苗车进行运输。9 病害防控9.1 病原检测9.1.1 进场前按7.1相关要求执行。9.1.2 培育过程中对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急性肝胰腺坏死病(APHND)、肠孢子虫病(EHP)、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IHHNV)等重要病原进行监测。9.1.3 出厂前宜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7.1相关要求等重要病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才能出场。9.2 防病措施遵循以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a)严格检疫,宜投放健壮虾苗或经消毒处理的虾苗;b)盐化车间干净整洁,盐化池严格消毒;c)宜全程投喂丰年虫,提高虾的体质,辅助优质配合饲料,提高免疫力;d)应在准确诊断的基础上对症或对因用药,防止细菌继发感染等。10 生产记录应建立苗种生产记录与档案,主要包括:苗种来源、病原检疫、投入品、环境指标、日常管理、销售情况等并保存2年以上。11 检测方法相关指标检测方法如下:a)pH用酸度仪测定;b)透明度用透明度盘测定;c)氨氮和亚硝酸盐按照GB/T17378.4的规定测定;d)溶解氧用溶氧仪测定。e)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按照SC/T7234的规定检测;f)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IHHNV)按照GB/T25878的规定检测;g)肠微孢子虫病(EHP)按照SC/T7232的规定检测;h)急性肝胰腺坏死病(APHND)按照SC/T7233的规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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