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团体标准

T/TAF 077.3-2022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3部分:图片信息

T/TAF 077.3-2022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3部分:图片信息

T/TAF 077.3-2022

团体标准 推荐性 现行
收藏 报错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3部分:图片信息
  • 标准号:T/TAF 077.3-2022
  • 发布日期:2022-02-23
  • 实施日期:2022-02-23
  • 中国标准号:/I659
  • 国际标准号:33.050.99
  • 团体名称: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标准分类: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电信终端设备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在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规范和评估方法,并通过对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提供者规范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图片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图片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随着移动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成熟,移动智能终端功能的成熟与便利,可以让人们随时随地发现并分享身边的美好事物,形成图片信息。这些信息除了照片中的拍摄的内容,还有可能是拍摄图片时的精准定位信息、照片中的人脸信息或者指纹信息、屏幕截图等个人信息等。然而,在APP收集使用图片信息的过程中,有些个人信息可能并非个人信息主体使用该功能时所必须的。本文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的图片信息部分,旨在对移动互联网行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主体图片信息进行规范,落实最小、必要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腾、宁华、王艳红、杨明慧、衣强、毛欣怡、付艳艳、姚一楠、王宇晓、常新苗、苏翔、杨骁涵、刘林汶、游苏英、安潇羽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