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GE 0021-2022 江西绿色生态 阳极磷铜球
T/JGE 0021-2022
团体标准 推荐性 现行内容简介
4 评价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GB/T23331和GB/T45001的要求,分别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未取得体系认证证书,要按照体系文件有效运行)。4.1.2 企业生产的阳极磷铜球应按照GB/T20302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产品型式试验,Cu+Ag、P、Pb、As含量,直径允许偏差,微晶阳极磷铜球平均晶粒尺寸指标应满足表1中要求。4.1.3 企业应参考GB/T29115的评价指标和方法,采用通过完善原料管理制度、优化生产工艺、改进储运防护、加强废料回收利用等措施,提高原材料节约率和回收利用率。4.1.4 企业应具备强烈的品牌意识,制定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4.1.5 企业应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宜采用产品回收电子标签、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手段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绿色回收体系。4.1.6 产品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再生或可降解材料。4.1.7 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排放总量应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4.1.8 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境污染和质量事故。4.2 评价指标4.2.1 “江西绿色生态”阳极磷铜球产品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是指DB36/T1138中规定的资源节约属性指标、环境保护属性指标、生态协同属性指标和质量引领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阳极磷铜球产品的评价指标和判定要求见表1。4.2.2 企业应持续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质量引领属性的二级指标进行细化,且细化的指标应遵循先进性、合理性原则。4.3 评价方法由“江西绿色生态”评价机构,依据“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及相应评价实施细则实施评价。4.4 评价报告“江西绿色生态”评价机构按照DB36/T1138-2019的要求,对参评的产品出具评价报告,符合评价要求的产品则授予认证证书和标志。
起草单位
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江西保太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鹰潭市众鑫成铜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永涛、孔锋、彭炳锋、夏温雷、刘志英、彭保太、林金豹、李泽炼、胡浙平、唐圆圆、贾志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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