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BIA 03-2023 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使用和维护规范
T/GDBIA 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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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6使用要求6.1平时使用蓄电池时,应尽量少深度放电,即不应使蓄电池的放电深度超过60%。6.2当第一次使用新的蓄电池或长期储存后使用时,应先充满电,再使用。6.3电动自行车起步时,宜先通过脚踏助力,使之具有一定的初速度后,再电动骑行。6.4电动自行车在爬坡、顶风行驶、地面凹凸不平等使用条件下,宜适当加上脚踏助力或下车推行,不应突然加速,否则,经常在上述情况下强行使用蓄电池,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6.5使用电动自行车时,不应超载,否则将导致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6.6当电动自行车仪表盘红色欠压指示灯亮起时,应关闭电源骑行,不应使用蓄电池回升电压行驶,防止电池严重亏电。6.7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上应安装牢固,以免骑行时电池因颠簸受损。6.8蓄电池是专用电池,不应作为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源使用,以免造成对蓄电池的损害。
起草单位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产业促进会、广州启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起草人
王媛、唐长江、陈泠利、张鸿、刘春燕、罗明、梁俊超、陈锋、唐水珍、李忠洋、温智君、欧园园、牛靖、陈治、莫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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