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483-1989 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 压力容器技术文件编制准则
EJ 483-1989
行业标准-核工业 强制性 已作废
收藏
报错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包装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编制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容器的技术任务书、技术条件、技术协议及合同附件等技术文件。其他功率的压水堆核电厂也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