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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293.4-2015 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DB11/T 1293.4-2015 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DB11/T 1293.4-2015

地方标准-北京市 推荐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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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
  • 标准号:DB11/T 1293.4-2015
  • 发布日期:2015-12-30
  • 实施日期:2016-04-01
  • 中国标准号:C37
  • 国际标准号:11.040.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管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医疗设备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北京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卫生应急最小工作单元装备技术要求 第4部分:核与辐射事故处置类》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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