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3/T 831-2006 氯化物排放标准
DB 13/T 831-2006
地方标准-河北省 推荐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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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唐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张家口市环境监察支队。本标准规定了允许向环境排放氯化物的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及监测。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所有向环境排放氯化物的企事业单位(直接排入海域、盐湖和其他咸水及微咸水体的除外)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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