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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5/ 326-1999 燃油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5/ 326-1999 燃油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5/ 326-1999

地方标准-福建省 强制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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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新生产汽车及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限值。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四冲程发动机及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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