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416-1989 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 管道系统标色规定
EJ 416-1989
行业标准-核工业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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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一二回路管道内流体的基本特性、安全上的重要性和流动方向的标色。本标准适用于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管道系统的标色。其他功率的压水堆核电厂也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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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一二回路管道内流体的基本特性、安全上的重要性和流动方向的标色。本标准适用于三十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管道系统的标色。其他功率的压水堆核电厂也可参照使用。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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