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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62-2013

行业标准-环境保护 强制性 确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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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选择、设备建设和改造、操作运行以及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在水泥窑中的协同处置。利用粉煤灰、钢渣、硫酸渣、高炉矿渣、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包括混合材料)、燃料生产的水泥产品参照本标准中第7.2 节的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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