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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 329.4-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

DB31/ 329.4-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

DB31/ 329.4-2005

地方标准-上海市 强制性 有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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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
  • 标准号:DB31/ 329.4-2005
  • 发布日期:2005-07-25
  • 实施日期:2005-10-14
  • 中国标准号:a91
  • 国际标准号:13.320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
  • 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报警和警告系统上海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公共供水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供水中原水厂、自来水厂、原水泵站、水库泵站、自来水泵站等单位,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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