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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 329.8-200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 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 329.8-200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 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 329.8-2007

地方标准-上海市 强制性 有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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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 旅馆、商务办公楼
  • 标准号:DB31/ 329.8-2007
  • 发布日期:2007-03-27
  • 实施日期:2007-09-01
  • 中国标准号:A90
  • 国际标准号:13.320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
  • 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报警和警告系统上海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 旅馆、商务办公楼》,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平方米(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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