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65-2013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 165-2013
行业标准-交通 强制性 确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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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港工程的水域、陆域、装卸工艺及相应配套设施的总体设计。对以潮汐作用为主而停靠海船或内河船舶的河口港,既有河流水文特性又受潮汐影响停靠海船的河港,总体设计可根据不同情况按本规范和现行行业标准《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 212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起草单位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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