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2.8-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
HJ 442.8-2020
行业标准-环境保护 强制性 现行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陆域直排海污染源及对邻近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的样品采集、分析、评价及信息更新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直接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污水排放源及对邻近海域水环境影响的监测,包括工业源、畜牧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市政污水排放口等监测以及受影响区域的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生物质量监测。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直排入海的污水河、沟、渠和入海河流入海监测断面以下的排放口监测亦按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适用于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的监测和对近岸海域可能造成重大生态影响的陆源污染物排放对海域水环境的影响监测,不适用于污染源对河口影响的监测。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HJ442.6-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六部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HJ442-2008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3-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HJ442.4-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四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HJ442.9-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九部分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监测HJ442.5-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五部分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HJ730-201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442.7-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DB37/T4418—202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布设技术规范HJ442.1-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