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35-201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HJ 2535-2013
行业标准-环境保护 强制性 确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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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14000W 及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房间空气调节器。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移动式空调器;——整体式房间空调器;——不能组成完整制冷系统的单独组件;——采用吸收制冷循环的空调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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