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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4.5-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MH/T 3014.5-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MH/T 3014.5-2007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 推荐性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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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MH/T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

韦国锋、孙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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