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9-2002 工业锅炉配煤
DB31 39-2002
地方标准-上海市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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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配煤的品种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特定煤质参数为依据,经过机械加工处理,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原煤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而成的工业锅炉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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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配煤的品种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以特定煤质参数为依据,经过机械加工处理,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原煤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而成的工业锅炉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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