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 62-2006 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13(J) 62-2006
地方标准-河北省 强制性 现行内容简介
随着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构成也在不断扩大,而与之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尚未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标准。为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确保我省园林工程的质量,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6]046号),由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编制了本规程,并由河北省建设厅组织审查定稿。编制组在本规程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河北省的园林工程建设实践,参考了北京、上海、天津、石家庄等城市有关园林工程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和园林工程的行业特点,本规程采用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确立的标准体系进行编写。本规程共分10章,内容涉及绿化工程、假山置石、园路广场、雕刻雕塑以及园林建筑小品和水电安装工程等多个方面。为减少重复,园林建筑安装及小品工程中国家和地方标准中已规定的内容本规程不再编制,仅对部分园林工程中常见和特有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本规程作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质量检验的依据和质监机构对园林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的依据。本规程适用于河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园林工程(包括地形堆筑、排盐渗水、绿地平整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广场工程,假山置石、塑山工程,园林供电照明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及给排水工程,雕刻、雕塑和标识性小品工程等)的施工质量验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