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标准号:HS/T 67.1-2021
- 发布日期:2021-06-11
- 实施日期:2022-01-01
- 中国标准号:A91
- 国际标准号:13.310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犯罪行为防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海关
行业标准《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宋京雁、赵鹏、王璞、
HS/T67.5-2021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第5部分:火车快速检查HS/T67.6-2021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第6部分:航空托盘类检查20101272-Q-307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GB/T19211-2015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HS/T67.2-2021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第2部分:组合移动式检查HS/T67.3-2021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第3部分:车载移动式检查HS/T67.4-2021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第4部分:通过式快速检查HS/T66-2021海关CT型行包或货物智能检查设备技术要求JB/T2462.15-1999组合机床通用部件侧支架(辐射型)尺寸EJ/T20179.6-2018核材料与核设施实物保护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第6部分:数字辐射成像车辆检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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