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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行业标准-环境保护 强制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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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中氨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氨的测定,也适用于制药、化工、炼焦等工业行业废气中氨的测定。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10ml吸收液。当吸收液体积为50ml,采气10L时,氨的检出限为0.25mg/m,测定下限为1.0mg/,测定上限为20mg/m。当吸收液体积为10ml,采气45L时,氨的检出限为0.01mg/m,测定下限0.04mg/m,测定上限0.88m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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