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Z 99.2-1987 民用飞机工艺技术工作条例
HB/Z 99.2-1987
行业标准-航空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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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条例规定了民用飞机工艺技术工作的特殊要求。民用飞机工艺技术工作的一般性要求按HB/Z99.1-85《飞机制造工艺工作导则 飞机制造工艺技术工作条件》的规定执行。 本条例适用自行设计、测绘及改型民用飞机的工艺技术工作(与国外合作研制生产或由外国签发适航证的飞机,按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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