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1/ 161-1995 醉制小水产(河虾、河蟹、蟛蜞)卫生要求
DB 31/ 161-1995
地方标准-上海市 强制性 现行
收藏
报错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醉制小水产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标志、标签、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活河虾、活河蟹、活蟛蜞为原料,加盐、酒等辅料制成的定型包装生食水产品。本标准规定了醉制小水产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标志、标签、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活河虾、活河蟹、活蟛蜞为原料,加盐、酒等辅料制成的定型包装生食水产品。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