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2003-1992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暂行规定
YD 2003-1992
行业标准-通信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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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主题内容:为贯彻执行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通信设备符合抗震标准的条件下,通信设备安装的铁架及加固点,经抗震设防后,在遭受设防烈度的地震作用时,能够保障通信,减少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及安装在屋顶上或屋顶塔上的天线的抗震设计。
起草单位
邮电部抗震环保办公室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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