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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行业标准-环境保护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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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当水样体积为50ml,使用20mm比色皿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25mg/L,测定下限为0.10mg/L,测定上限为2.0mg/L(均以N计)。

起草单位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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