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596-2005 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596-2005
地方标准-山东省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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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处置(控制)的管理,也适用于兽医院的污水和医疗废物的排放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处置(控制)的管理,也适用于兽医院的污水和医疗废物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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