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567-1996 出口火腿肠检验规程
SN 0567-1996
行业标准-出入境检验检疫 强制性 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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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 标 准 规定了出口火腿肠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步骤、结果判定、不合格的处置及复验规则等,如贸易合同中另有规定的,按贸易合同的规定执行。本标 准 适 用于以猪瘦肉为主要原料、用PVDC薄膜包装、经适度的热杀菌、在25℃下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火腿肠,以同种工艺制成的其他类似产品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洛阳春都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沈莉、赵军强、于红、王克信、赵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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