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381-2006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11/ 381-2006
地方标准-北京市 强制性 有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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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地区居住建筑节能65%的要求,改变大量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热环境质量差的现状,结合北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特点,加强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节能改造工程)的管理,统一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要求,保证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既有多层和高层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平房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参考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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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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