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25-2002 机动车尾气排放净化装置加装(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DB34/T 225-2002
地方标准-安徽省 推荐性 废止
收藏
报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净化装置加装(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DB34/T224-2002机动车代用燃料系统加装(维修)企业开业条件DB34/T2467-2015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维修服务规范DB12/T688-2016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JB/T11996-2014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JB/T12573-2018机动车尾气立式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DB33/T608.1-2015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DB32/T1692.1-2010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DB33/T608.5-2015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DB32/T1692.6-2010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6部分:轮式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QC/T1091-2017客车空气净化装置技术条件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