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团体标准

T/CI 026-2023 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技术规程

T/CI 026-2023 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技术规程

T/CI 026-2023

团体标准 推荐性 现行
收藏 报错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技术规程
  • 标准号:T/CI 026-2023
  • 发布日期:2023-03-09
  • 实施日期:2023-03-09
  • 中国标准号:X20/C136
  • 国际标准号:67.120.30
  •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标准分类:水产品加工鱼和水产品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的基本要求、技术要点及生产记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clarkii)或虾尾(仁)为原料,加工常温即食小龙虾尾、常温即食小龙虾仁产品的生产过程
4 基本要求生产环境要求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和培训应符合GB20941和SB/T10876-2012的规定。加工用水和制冰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加工过程中所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应符合GB14930.1的规定,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2的规定。原料要求4.2.1 原料验收鲜活小龙虾、冷冻小龙虾尾或冷冻小龙虾仁均应符合GB2733的规定。对每一批次的鲜活小龙虾或冷冻小龙虾尾、或冷冻小龙虾仁必须经质检人员的抽检,检验合格的原料方可入库。4.2.2 原料贮藏鲜活小龙虾应贮藏在0℃~10℃的冷库中,冷冻小龙虾尾和冷冻小龙虾仁应贮藏在-18℃以下冷库中。辅料要求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10146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规定。香辛料和调味品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包装材料验收与贮存内包装材料应取得食品包装卫生许可证,外包装材料应取得包装性能检验合格证并无污染。包装材料应存放于清洁卫生、通风干燥处。

起草单位

江南大学、江苏正源创辉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莱克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荆州水链科研研发有限公司、宿迁楠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里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市江之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邵万生源江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姜启兴、于沛沛、高 沛、沈慧敏、杨 方、夏文水、李 陈、李绍衡、周德刚、邹圣碧、袁 潮、王 荣、江运平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