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415-2003 出口水煮山露检验规程
DB33/T 415-2003
地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推荐性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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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煮山露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处置及检验结果有效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山露茎为原料,经去叶去皮后水煮、切段、分级、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出口水煮山露的检验。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奚志坚、郭崇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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